大家好,小太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微信搶紅包有幾種玩法,微信搶紅包有幾種賭法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微信上搶紅包也犯法?”近日,浙江臺州、溫州、麗水等地警方破獲數起“微信搶紅包”特大賭博案。春節過后,微信搶紅包再次成為熱門話題。為什么微信搶紅包從娛樂軟件變成了賭博平臺?那么參與微信的群成員搶紅包違法嗎?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參與搶紅包的群里很多成員并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非法賭博的危險,更不知道娛樂和賭博的區別。那么,如今“微信搶紅包”有哪些玩法呢?哪些涉嫌賭博?而娛樂和賭博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微信搶紅包,玩家花樣多。
微信搶紅包很流行。它原本是用于社交和娛樂的,但通過玩家不斷“創新”的玩法,慢慢滑向了一種新型的網絡犯罪。
“每個組的玩法都不一樣。我們猜測紅包大小,提前下注。”職業玩家老蔣告訴記者,“管理員規定,紅包的第二個尾數作為隨機開獎號碼。開獎前我們讓管理員私信投注,中號和單雙號都是兩次,中號是六次。每注可以從20元到500元不等。只要猜中大小,單雙號,就能獲得多倍收益。反之,所有賭注將不予退還?!?
陳驍失業在家,他習慣于同時使用三個設備和三個賬戶進行搶劫。他傳授的經驗是“賬號越多,搶到的紅包越多,贏錢的幾率就越大。像一個團,我們用彩票的錢玩,每包25元,10元是獎金,5元是包費,10元分四包。抽中3個重號,如1.11,可獲得相應獎金,最高2500元。這種玩法顯然是賬號越多越有利?!?
記者獲悉,游戲還有另一種玩法,“紅包接龍”。
臺州警方近日破獲的“微信搶紅包”賭博第一案,就是搶到最小紅包的人繼續發,以此作為接龍的方式。
據臺州警方介紹,首先把錢交給群里一個指定的人,也就是“代理人”,這個人會統一把紅包發出去。他會收到紅包總金額5%到10%的提成,剩下的錢會發到群里。誰搶到紅包,金額最少的人就發下一個紅包,進入下一輪“游戲”。一個紅包一般分四包。有的團幾百人,有的團兩三百人。往往還沒到起點,紅包就被搶光了。
鹿城警方在辦案中發現,還有一種“牛牛”游戲。搶人按照“牛牛”的規則,用紅包小數點后兩位數來匹配大小。比如一個人搶到一個100.31元的紅包,小數點后兩位數之和是“4”;另一個人搶到100.62元,最后兩位數加起來是“8”,第一個點數最少的輸,要給500元紅包,依次循環。同樣,微信群主和“包代理”抽取一定比例的傭金。賭博罪判定有明確標準
微信上玩紅包的方式多種多樣,每個群都可以建立一套獨特的游戲規則。那么,微信群搶紅包是否都涉嫌賭博犯罪呢?“賭博被定義為通過意外或幸運事件贏得或輸掉財產。在微信搶紅包這件事上,紅包的大小是隨機的、偶然的,有贏有輸,這是毋庸置疑的?!弊罡叻ㄔ喊咐笇<椅瘑T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不是偶然,涉及到拉關系,那就涉嫌詐騙,另當別論?!备鶕缎谭ā返谌倭闳龡l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開設賭場的,將構成犯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齊林解釋說,小賭怡情與賭博犯罪的界限在于“是否以營利為目的”。簡單來說,就是看“微信搶紅包”的組織者和參與者的心態,只是為了好玩,為了打發或者消磨時間;對每場比賽的輸贏結果和輸贏金額還是抱有很大期待的。主要目的是通過這種方式贏得更大數額的金錢。那么如何來認定是否盈利,以哪些因素作為判定標準呢?阮齊林告訴記者,根據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制定發布的《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獲利總額達到5000元以上”、“賭資總額達到5萬元以上”或者“參賭總人數達到20人以上”符合規定。組織,抽頭的多少,賭資的多少,參與人數都有明確的規定。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個條件,就涉嫌構成賭博罪。齊林進一步指出,民眾所謂的“賭頭”,即微信群的群主或相關管理組織者,不僅涉及賭博犯罪,還很可能犯了開設賭場罪。根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制定發布的《關于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號規定,利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終端傳輸賭博數據、組織賭博活動,“開設賭博網站并接受投注”、“開設賭博網站并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或者“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屬于開設賭場。但阮齊林表示,微信群不同于網站,因為更具隱蔽性,相對臨時性,判定為“開設賭場罪”值得推敲。但是賭博罪的定性標準是很明確的。如果不涉及暴利,普通玩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浙江大學刑事法律研究院執行院長高延東認為,如何認定“賭博為業”,對數額等條件不做更細致的規定,具有彈性。通常理解為“以賭博為主要生活來源”和“沉迷賭博的人”。高延東表示,一般情況下,單純的參賭人員不構成賭博罪。有可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拘留他或者罰款。賭徒狡兔三窟致偵查難一直以賭博為樂的王先生告訴記者,村里時有賭博,半夜閉門打牌也沒用。他認為,微信群不可能被發現,除非內部人員自己舉報。主人很細心。新人必須有會員保證才能進入。有問題就“一起飛”,也就是兩個人同時被踢出群?!叭绻腥藫p失很大,他們可能會暫時不愿意報案,企圖拿回一些錢。”王先生繼續說,“不過,我們群主是好的??吹接腥溯數暮軕K,我們會發紅包鼓勵大家。所以,我不認為一般的賭徒會愚蠢到打電話給警察
中國刑事訴訟法研究會理事、浙江工商大學教授吳高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互聯網背景下新的犯罪形式在三個方面難以偵破。一方面,傳統線下賭博需要一定的場所和服務人員,容易被暴露。“微信搶紅包”賭博不需要真實的物理空間,只需要“手機網絡”。在網絡動態技術的支持下,賭博狡兔三窟,不易被相關部門察覺和查處。即使在有“網絡帝國”之稱的美國,據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網絡犯罪專案組估計,也只有約1%的網絡犯罪被發現,而被發現的數字中,只有約4%被送交調查機關。另一方面,傳統的線下賭博需要一定的時間和空間支持,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依托虛擬的微信群“賭場”,微信紅包賭博擺脫了人們對傳統賭博的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甚至導致了“上個廁所,輸了幾千塊”的荒唐鬧劇,24小時不間斷運行,跨省跨國家在很多地方進行。由于涉案人員地域分布廣,對現行司法管轄提出了現實挑戰;涉案人員身份信息復雜,對借用微信賬號、盜取微信賬號等人員的身份信息核實提出了現實挑戰。記者調查發現,目前浙江破獲的幾起微信紅包賭博案,主要是警方在獲得線索后,匿名潛入犯罪集團,掌握犯罪規律和證據,進而抓獲犯罪嫌疑人。對此,吳高慶認為,公安民警冒充“賭徒”加入微信群,可能引發“釣魚執法”糾紛,案件偵查難以做到贓并獲,無形中增加了偵查機關的偵查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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