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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監總局公布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典型案例:銷售假冒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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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白酒網】北京3月14日電 據市場監管總局消息,為有力震懾侵害消費權益等違法行為,大力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市場監管總局3月14日集中曝光一批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典型案例。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繼續加大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力度,充分發揮信用護航作用,促進經營者誠信自律,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據介紹,2021年9月施行的《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將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公平競爭等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監管領域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通過信用監管手段強化對當事人的失信懲戒,進一步提升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能力與水平。自《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積極開展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工作,及時將嚴重失信主體列入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以下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典型案例:

十、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市場監管局將銷售假冒白酒的太原市小店區楷超商行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021年11月11日,小店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對位于太原市小店區電子街恒大綠洲第58幢1009號商鋪的太原市小店區楷超商行進行檢查,現場查獲銷售侵犯“杏花村”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7盒,共計貨值1270元,經調查,該當事人曾于2021年4月因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被小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并處罰1萬元整,因此次違法行為屬于五年內第二次違法,依法應從重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構成了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小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白酒7盒,罰款17.5萬元,并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二條和第九條規定,將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