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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懷發文規范生產和營銷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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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白酒網】7月8日,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生產和商業營銷宣傳活動的通告》。通告旨在營造風清氣正、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進一步規范廣大酒類經營者生產和商業營銷宣傳行為。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各酒類經營主體:

一、嚴禁借黨和國家重大活動進行商業營銷炒作,并借機違法違規生產、銷售相關產品;

二、生產或者商業營銷宣傳活動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三、生產或者商業營銷宣傳活動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四、生產或者商業營銷宣傳活動嚴禁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五、生產或者商業營銷宣傳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六、生產或者商業營銷宣傳活動不得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七、生產或者商業營銷宣傳活動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生產或者商業營銷宣傳活動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生產或者商業營銷宣傳活動不得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生產或者商業營銷宣傳活動不得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