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三胎政策放開,又引發了新一波“嬰兒潮”,但事實上對很多家庭來說,生育并不容易。特別是高齡的女性,她們的卵子質量和數量下降,靠自己生育已經成了非常困難的事情。因此很多夫妻想借助三代試管嬰兒技術的力量,但三代試管嬰兒也不是想做就能做的,那么什么情況下是可以做第三代試管嬰兒的?
三代試管嬰兒是“胚胎植入前遺傳學診斷”的俗稱,該技術把篩選遺傳缺陷的時機提早到了早期胚胎階段,避免了選擇性流產和多次流產以及倫理道德觀念的沖突。在人工助孕與顯微操作的基礎上,PGD技術在胚胎植入子宮內膜前,對來源于精卵和(或)胚胎的遺傳物質進行分析,判斷其是否存在特定遺傳異常,選擇無該遺傳學疾患的胚胎植入子宮腔內,從而獲得正常胎兒。
三代試管嬰兒技術適合以下這些情況來做:
1、經明確診斷的單基因遺傳病
具有生育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常染色體隱性遺傳、X連鎖隱性遺傳、X連鎖顯性遺傳、Y連鎖遺傳等遺傳病子代高風險的夫婦,且家族中的致病基因突變診斷明確或致病基因連鎖標記明確。
2、染色體異常
3、具有遺傳易感性的嚴重疾病
4、人類白細胞抗原配型
5、女方高齡女方年齡35歲以上
6、不明原因反復自然流產2次及以上
7、不明原因反復種植失敗,移植3次及以上或移植高評分卵裂期胚胎數4~6個或高評分囊胚數3個及以上均失敗。
8、嚴重畸精子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