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深圳對于超生三胎的最新罰款政策是怎樣的

5424

我是深圳戶口,去年生了二胎,但是是個女兒,老大也是女兒,老公就特別想要個兒子,讓我再生一個,我也不知道該不該生,再生是不是算超生了啊,深圳對于超生三胎的罰款政策是怎樣的?。?/p>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于超生的罰款標準如下:

1、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征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社會撫養費;

2、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當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對每個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3、符合法律規定再生育條件,生育時仍未補辦審批手續的,由區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規定的計征基數征收2%的社會撫養費;

4、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征基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我們家之前是生了雙胞胎,聽說開放二胎了,我們也興致勃勃的備了孕,現在孩子三個月了,還沒有上戶口,說我們屬于超生,已經有兩個孩子了,再生一個就是三個,是要交罰款的,不然沒辦法落戶,我們也沒辦法,生都生了,請問深圳超生應該交多少罰款呢?

罰款數額跟當地的人均收入和自身經濟水平有關,征收數額以本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征收的計征基數,如果被征收人上年度實際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的,對其超出部分應當按照超出部分的兩倍加征社會撫養費。

想了解一下深圳的生育政策,因為我和老公想要再生一個,但不知道會不會算超生,怕到時候生下來還要交巨額罰款,我們也承擔不起,所以深圳最新的生育政策對于超生是怎么規定的呢?

根據深圳《條例》,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按超生處理:

1、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的,或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但超出法律法規規定可生育子女數的;

2、有配偶一方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生育子女的;

3、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未經本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擅自再生育的,在再生育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仍未補辦鑒定手續的;

4、夫妻雙方為本市戶籍,或者一方為本市戶籍另一方為非本市戶籍的中國內地公民,違反戶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辦理入戶或者兩年內在境內累計居留滿十八個月的;

5、有證據證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本人拒絕接受、配合主管部門調查且不能提供其與子女的非親子關系鑒定結論或者非親子關系證據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