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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懷:嚴禁借“新冠疫情”商業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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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白酒網】12月14日,仁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嚴禁借“新冠疫情”進行違法違規商業營銷的行政告誡書》,近期,網絡輿情監測發現,仁懷市個別市場主體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新冠疫苗加強針酒”“蓮花清瘟酒”等違法白酒產品信息。利用“新冠疫情”進行商業營銷,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七)項:“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屬違法行為。

在此,仁懷市市場監管局鄭重告誡全市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利用“新冠疫情”進行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