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供卵試管嬰兒需要提供不孕不育證明、結婚證、身份證、準生證這幾個正規手續才合法,而單親家庭通常都沒有結婚證,所以也就不能做試管穎兒。不過,海外一些國家的醫院準許單親家庭通過試管技術生育,例如哈薩克斯坦、格魯吉亞、俄羅斯、美國等,因此要是有需求的姐妹還可以前往以上這些地方做供卵試管。
總的來說,在我國法律是有明確規定,即禁止給不符合使用人類輔助生殖助孕技術的人群提供相應的助孕技術,所以單身未婚媽媽若是想要通過做試管嬰兒生孩子的話,只有去國外。此外,做供卵試管時夫妻雙方不僅需要做完相關手續,還要待到醫院核實以確保準確無誤的情況下女性患者才能進行試管治療。因此,這里為了方便大家了解做供卵試管所需的證件,作出了如下解釋,感興趣的不妨看看:
1、女性需要去醫院做檢查,如果查出是由于卵子原因而導致的不孕,就可以讓醫院出個證明;
2、患者需要將醫院出示的證明拿到計生辦蓋章;
3、將蓋章后的證明與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準生證原件和復印件一起交給醫院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