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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續弦話題引熱議(兒女是否應該支持父母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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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熱播電視劇《在希望的田野上》,張楠的表叔公因為續弦而被兩個兒子拒絕贍養,雖然是電視劇的劇情,但是現實中也有真實案例,因此引發了網友的話題討論。

熱播劇《在希望的田野上》劇情里張楠的表叔公有兩個兒子卻無人贍養,在張楠的再三追問下,終于知曉了表叔公被棄養的原因,想要在晚年重新追求幸福,卻讓兩個兒子找到了理由拒絕養老,《在希望的田野上》這些劇情真的很人間真實了。

雖然是電視劇,但是里面的劇情卻與生活息息相關,很多老人老伴去世后也有再娶的現象,這個時候有的家里不同意就不了了之,有的確實因為老人續弦拒絕贍養老人,因此網友看到這個劇情紛紛展開討論。

Tips:

正如父母不能隨便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子女也沒有權利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任何人的再婚自由都受到法律的保護,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老人續弦兒女是否應該支持,網友們的看法不同,有說可以支持畢竟老人很孤獨,有的又說接受不了不同意,整理了部分網友的觀點,大家可以看一下。

單久魚
唉,說實話,我以前能接受續弦,現在接受不了別人頂替我父母其中一人的位置,我寧愿把工作地換到老人身邊,多去照顧他們,都不想看續弦,這是我比較自私的想法。
咿呀無語
我婆婆去世不到半年就有人給公公介紹,公公也想找,他當時問了弟媳的意見,弟媳不愿意,還沒來得及問我們這事兒就黃了,男人真的是很現實的。
留在契約論
確實有些得看情況,我姥姥就是找了個老來伴,住在一個小區打牌認識的,對方有子女也有房子,所以倆人完全就是當個老來伴互相照顧,不扯證不涉及財產糾紛的在一起過過,我們子孫輩的也沒什么可說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民法典已經作出明確規定,即使老人再婚,子女依舊負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其實,子女反對老人再婚,大多是擔心老人被用心不純之人所騙,對于這個問題,如果老人也擔憂自己的財產,那么可以在婚前訂立婚前財產協議,或者在婚后訂立財產契約,也可以立遺囑,對自己的財產做預分配。

Tips:

與其一味打壓,強硬反對父母再婚這件事,不如合理引導老人,在充分了解對方情況的前提之下支持父母追尋自己的幸福,畢竟對于老人來說,多個人陪伴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一個人晚年的孤獨也許是兒女們無法體會的,多溝通多理解,切忌讓善意關心變成禁錮的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