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6個月全休條件需要有四個,即存在困難、工作許可、本人申請、單位批準,但是目前并非是所有地區都有6個月全休的哺乳假,比如天津和安徽哺乳假并沒有6個月全休的相關規定,只有哺乳期間6個半月的相關待遇,而上海、江蘇等地已經實行了哺乳假6個月全休措施。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哺乳假并不同于產假,并不具備法律強制效力,單位既可以批準女職工休假,也可以不予批準。
哺乳假6個月全休條件
現在逐漸呈現老年化人口趨勢,所以各地為生育獎勵假已經積極出臺更新并實施各項措施,其中就包括寶媽們很關心的哺乳假,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哺乳假6個月全休條件是什么,下面來具體解析一下。
地方規定
哺乳假是國家規定的假期,但是不同地方對于哺乳假的時間會有所差異,比如天津和安徽哺乳假并沒有6個月全休的相關規定,只是在哺乳假6個月之內,每天上班有兩次哺乳的時間,單胎為30分鐘,多胎哺乳時間會相應成倍增加。
不過也有一些地區已經實行了哺乳假6個月全休措施,比如上海、江蘇等地,而女職工哺乳假申請條件需要有四個,即存在困難、工作許可、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假期為6個半月,這種符合規定的,單位不批都不行。
雖然部分地方有哺乳假6個月全休的規定,不過前提是的確有困難且工作許可,還需經用人單位批準,但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
6個月哺乳假是否全休
雖然一些地方為了鼓勵生育,已經有哺乳假6個月全休的規定,但是大部分的確仍然不是全休,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9條,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另外,對于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每一天有1小時哺乳的時間,如果女職工生育多胞胎,那么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不過女職工也有權申請休假,只是得準備齊全各種資料。
哺乳假6個半月的規定
從上述可以知道,目前并非是每個地方都有哺乳假6個半月全休的規定,大部分地方的六個月哺乳假不是全休的,但是這段期間可以享受一些相關的待遇,比如:
- 女職工哺乳期間可以每天安排1小時哺乳,而哺乳期間可計算勞動時間,直到嬰兒滿一周歲為止;
- 若嬰兒滿周歲時,經縣(區)以上醫療或保健機構確診為體弱,可適當延長授乳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半;
- 女職工哺乳期間也可以向用人單位請哺乳假,但是否準許由用人單位批準,而假期的女職工工資按不低于生育津貼的60%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當年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