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產假最新規定!一孩二孩三孩產假天數各不同!為了緩解嚴重的人口老齡化問題,我國已經全面開放了二胎和三胎政策,為了鼓勵生育,現在已經為在職職工定制了生育津貼,以減少晚婚晚育的情況,從而緩解人口老齡化的問題。目前,生育津貼在各個城市都順利實施,浙江省臺州市也不例外,但很多當地人可能不了解具體情況,所以我們為大家總結了臺州市的相關產假規定。
臺州產假新規:
1、產假
國家規定的產假是98天,但為了積極鼓勵生育,也為了產婦能有足夠的時間恢復身心,所以適當延長了產假。泰州市產假延長了60-90天,其中生一胎的延長150天,生三胎的延長188天。其中,如果是難產、剖腹產還要增加15天,生多胞胎的要增加。每增加一個孩子,產假將增加15天。所以目前臺州市的產假要視情況而定。產假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職業假,期間也不影響晉升、調整工資和計算工齡。
2、陪產假
在女性產假期間,男性也享有15天的陪產假。該假期不包括國家節假日、休息日和職業假。而且陪產假的時間不按出生的孩子數量疊加,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由單位照常發放。
3、育兒假
在孩子出生后的三周內,夫妻雙方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兒假(按孩子出生周年紀念日計算),育兒假不包括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日和職業假。育兒假的時間不根據孩子的數量而疊加。夫妻雙方每年享受的育兒假應在當年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可一次或分次使用。育兒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由雇主照常支付。
臺州女職工一般在享受國家產假的基礎上,一孩延長產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長產假九十天,從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天數計算,男方可享受15天陪產假,可以更好地照顧產婦,孩子滿三周歲前夫妻雙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兒假。在此期間,工資、獎金等福利待遇不受影響,用人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臺州產假期間的工資:
產假期間的工資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生育保險的,則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主要以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休假天數為基數。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則按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生育津貼。
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照常發放,為女職工休產假前的月工資標準。此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和病假、產假手術費用。
男女陪產假、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正常發放,即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獎金、各種補貼都正常拿,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否則不予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國家規定了98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產前假),但如果因為懷孕不適、需要保胎或出現并發癥而需要休息的,可以要求醫生出具證明,向單位申請病假,也可以與單位協商提前休產前假。從產假開始的第一天就是領取生育津貼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