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對夫妻在醫院準備進行試管嬰兒移植手術期間,丈夫被診斷出了患有急性白血病,在確診后僅過了25天便離開了人世,留下了與妻子共有了6沒冷凍胚胎還在醫院保存。
出于對丈夫的眷戀,妻子決定為丈夫延續血脈,希望醫院可以繼續進行移植手術,但卻遭到醫院的拒絕,無奈之下妻子只好選擇訴訟。
【試管兩次都失敗了要離婚了心里好難受】
醫院表示,男方生前冷凍保存的胚胎并非女方一人所有,【試管可以懷孕幾個】而是其與丈夫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所有,女方一人無權處理,且該手術涉及倫理問題,必須要考慮孩子出生后的合法權益能否被保障。
法官認為,通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出生的后代與自然受孕分娩的后代享有同樣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包括繼承權等。因此,她若想繼續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有必要取得公婆的同意,而公婆【試管略向下傾斜的目的】已經明確表達了同意的強烈意愿。
此外,夫妻二人與醫院訂立醫療服務合同本身的目的就是通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生育子女,顯然繼續進行移植手術不違反男方可推知的生前意愿。因此法院判決女方有權單獨要求醫院繼續履行醫療服務合同。
孩子出生后雖然沒有父親,但并不意味著會對孩子的生理、心理、【試管冷凍胚胎分級】性格等方面產生嚴重影響,且目前并無證據證明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存在醫學上、親權上或其他方面對后代產生嚴重的生理、心理和社會損害等不利情形,女方想繼續生下這個孩子,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在輔助生殖醫療領域,冷凍卵子、精子、胚胎等輔助生殖技術是一項很好的保存生育力的方式。理論上講,由于胚胎在零下196攝氏度的環境下,內部所有的新陳代謝和分子運動完全停止,所以能夠永遠保存。
對于原本失去了丈夫與兒子的他們而言,這個冷凍胚胎成了他們最后的希望,讓夫妻倆的血脈得以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