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產假可以正常享受單位的年終獎金,依據法律法規,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不得降低其工資待遇。發放年終獎,用人單位不得以女職工休產假為由,扣減年終獎。如果不發的話,就屬于克扣工資,那么女職工一定要及時維權,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因產檢不發年終獎可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年終獎屬于獎金,是工資總額的一部分,產假是女性職工的帶薪假,產假期間相當于已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就是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休產假公司不發年終獎怎么辦
休產假公司不發年終獎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還可以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年終獎是職工工資中的一種,在休產假期間是不能進行扣除的。
不給年終獎罰款額度為3-5萬元
通常不給或者少給年終獎,第一個是行政處罰,罰款額度為3萬到5萬元,第二個是民事賠償,單位如果少給的,必須補足年終獎金,同時用人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拖欠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
發放年終獎是用人單位自主給予員工的一種福利待遇,并非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法律沒有強制要求用人單位一定發放年終獎,也沒有發放的具體規定,因此,勞動者不可以強求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
一般來說,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規章制度或者勞動合同,對年終獎的具體發放方法作出約定。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勞動合同條款中明確約定發放年終獎,用人單位就應該根據約定履行自己承諾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