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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偶女性可以移植冷凍胚胎孕育嗎?陰陽夫妻試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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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偶女性可以移植冷凍胚胎孕育嗎?對于一些進行凍精凍卵過的夫妻來說,一方去世,另一方還能進行試管助孕嗎?下面給大家分享一個陰陽夫妻試管案例分析。

近日,有新聞曝出,一對夫妻還沒有孕育下一代,但丈夫就意外去世了。值得一提的是,丈夫生前與妻子曾實施過人工助孕,因此,保存在醫院的冷凍胚胎,成為了這對"陰陽夫妻"情感和家族血脈的重要載體。

但就在妻子小琴(化名)要求醫院為其實施"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手術時,卻遭到了院方相關負責人的拒絕。無奈之下,小琴只好將醫院起訴至法院。而最新裁決結果出爐:梁溪區人民法院認為丈夫亡故不影響合同,要求醫院繼續履行與小琴之間的體外受精胚胎移植醫療合同,為小琴實施手術。

對此,不少網友也對醫院的操作困惑不已,"說真的,這有點不人道了"。但事實上,醫院方面也是按章程辦事,由于小琴夫婦當初與醫院簽署的相關同意書明確載明,胚胎首次冷凍費用只含有3個月的胚胎保存期,而小琴夫婦在保存期間兩年以來,從未補交過冷凍費用,視為主觀放棄胚胎。

并且,小琴現在已是單身婦女,根據原衛生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的保護后代原則、公益原則規定,醫院無法為單身婦女實施輔助生殖技術。此外,一方面出于規定限制,另一方面,醫院負責人也擔心,考慮孩子在單親環境下生長,是否還會存在生理心理的負面影響。

但是,小琴本人和她的父親、公婆,仍舊支持實施胚胎移植手術。案件審理期間,小琴的公公到庭陳述,其與妻子均希望小琴能實施胚胎移植手術,也承諾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小琴的婆婆則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表達了自己對兒媳婦的支持。關于結欠的胚胎續凍費用,小琴在庭后已經把錢交至法院提存。

因此,考慮到多方面的因素,無錫法院最終宣判,小琴未生育子女,也未收養子女,進行助孕生育并不違反國家相關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而且當事人作為喪偶婦女,與要求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單身婦女不一樣,并不違反社會公益原則。

也有部分網友認為,這看起來就像是醫院在給自己"買保險"一樣,因為像小琴這樣的喪偶女子,在這方面的法律界限并不明確,萬一醫院進行操作后,"倒打一耙"該怎么辦。其實,網友的這種思想也是當前醫患矛盾緊張的體現,近日,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醫生被砍事件也是這一矛盾的直接表現。

在這種不能立刻緩解的緊張局勢之下,醫院不論是處于何種目的,這樣的做法都是對雙方的保證。但與此同時,在呼喚醫生要有醫德的同時,患者也應該有"患德",醫患矛盾需要醫患雙方攜手克服。

此外,落實到一個現實問題,正如該院主任擔心的,孩子出生不是難事,難的是將來單親家庭的成長環境,因為從降世的那一刻起,父親已經不在人間了。

不過,對于這種"多余的擔心",仔細想想,必須反問一句:為什么要默認單親家庭孩子的心理就不健康?這本來是個育兒方式的問題,離婚或喪偶不是失敗,父母婚戀觀恰當、教育方法,孩子照樣能夠健康成長。非要說什么對孩子心理更不好,反倒是名存實亡、貌合神離的夫妻對孩子更不好。

好了,以上就是關于喪偶女性可以移植冷凍胚胎孕育嗎?陰陽夫妻試管案例分析的全部科普內容了,希望能幫助到您,祝您好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