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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定期檢查時間表 懷孕定期檢查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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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應該在何時進行產前檢查呢?具體的檢查項目有哪些?本文將為您詳細解答孕期定期檢查的時間表和注意事項。

第一次產檢:孕前的檢查

離婚前,如果有想要孩子的打算,建議提前了解身體狀況,并進行常規檢查。具體檢查項目包括:體重、身高、血常規、血型、肝功能、腎功能、尿常規、血糖、甲狀腺功能等。

第二次產檢:孕早期的檢查

孕期前3個月的檢查主要是確診懷孕、確定孕周、判斷胎兒是否正常。具體檢查項目包括:B超檢查(早孕腹部彩色多普勒檢查)、HCG檢查(血液中的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檢查)、血型鑒定、乙肝檢查、艾滋病、梅毒檢查。經常出現孕吐、頭暈等癥狀的孕婦也要及時就醫。

第三次產檢:孕中期的檢查

孕14-26周是孕中期,這時候的檢查主要是觀察胎兒的生長發育和母體的身體狀況。具體檢查項目包括:B超檢查(宮高、羊水、胎盤、胎兒大小等)、孕期體重增長控制、生化、免疫學、TORCH檢查、糖耐量試驗等和紅外測溫、呼吸音、心臟、肺、乳房、血壓等多項常規體檢,以及必要的utrasoun檢查和羊水穿刺,以確定是否存在胎兒異常和先兆流產等問題。

第四次產檢:孕后期的檢查

孕后期,特別是孕32周以后,孕婦體內荷爾蒙變化會明顯,同時也會有更多的孕期并發癥出現,孕產期的安全更重要。此次檢查的主要目的是監測胎兒的大小、體重增長和母體的胎盤、羊水、胎盤、胎兒大小等。具體檢查項目包括:B超檢查(宮高、羊水、胎盤、胎兒大小等)、唐氏綜合征篩查、產道檢查及分娩前的準備(包括產程預測等)、確定分娩方式(如順產或剖腹產)、監測孕婦血壓、患病情況等。

產后檢查

產后出院前一定要進行產后檢查,以確保母嬰健康。產后檢查的主要內容:心跳、呼吸、體溫、血壓等基本指標、宮縮、惡露、乳房、產傷、孕期并發癥的復查和處理、產后護理指導等。

總結

以上就是孕婦定期檢查的時間表和注意事項,希望對廣大準媽媽有所幫助。同時,遇到任何身體不適或疑問請及時咨詢和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