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走入晚上即將關門的餐廳或商店時,常會聽到賣家說,“打烊了,打烊了,不賣了”。
怎么店鋪晚上關門、暫停營業要稱為“打烊”(closed)呢?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典修訂本》,“烊”本作“煬”,意思是熔化金屬。
根據西漢語言學家揚雄所著的《揚子方言》,“煬,炙燥也”。
總體的來講,“烊”跟炙熱的(blazing)火有關,那么“打烊”也只是熄滅(go out)店里用來營業的火。
火是為晚間做買賣所用,火熄滅也就代表24小時的事件結束,店面不再營業了。
也有叫法認為,買賣人對“關門”這種叫法對比忌諱,因為這種詞有破產倒閉(bankrupt)的含義。
在古時,經商收入基礎上都是些散碎銀子,賣家需要在每晚把它們從頭開始熔化鑄成完美的“大元寶”,使用“烊”熔化金屬的意思,就稱之為“打烊”。
因此“打烊”既代表晚間不做生意盤點收入,又有“招財進寶”的含義,也就替代了“關門”的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