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的風格,即酒的典型性。各類型酒都應該有自己獨特的風格。1979年第三屆我國評酒會將白酒劃分為醬香型、濃香型、清香型、小曲米香型和其他香型五種主要香型。典型性是品評必不可少的一個項目。對多種酒進行品評時,常常是將屬于不同類型的酒分別編組品評,以便比較。判斷某一種酒是否具有應有典型風格并準確給分,首先必須掌握本類酒的特點和要求,并對所評酒的色、香、味有一個綜合的確切的認識,通過思考,對比和判斷,才能確定。
為了對各個酒的優劣、名次作出公正的評價,除了寫出評語之外,常常采用評分法。目前我國白酒評分制有100分制、40分制和20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