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開始施行,從早期計劃生育政策的一對夫妻可生兩個孩子到現在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這是繼“單獨二孩”(即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之后又一人口政策調整。
生育也要有計劃,從1980年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再到1984年提出農村適當放寬生育兩孩的條件,再到現在正式施行全面二孩,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一直在處于動態調整的“進行時”。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適應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現就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簡稱全面兩孩政策)。
最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6-2017年是全面二孩的預熱期,2018年是二孩政策的普及期,全面放開二胎也將意味著城市獨生子女政策的終結。
但實行“全面兩孩”政策不意味著放棄計劃生育國策。“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這一條款并無變化。
早在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正中,就對生育政策進行了調整,其中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3。
2024年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策將深入推行“二孩政策”,同時也更加有利于抑制男女比例失衡,極大的緩解目前社會出現的人口老齡化問題,減少未來的社會風險。但二胎政策也有弊端,比如國家財政支出將增加以及個人家庭負擔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