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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各地孕婦領取失業金標準(3分鐘速看申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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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懷孕期間是不能辭退女性職工的,所以,大多數女性都可以在懷孕后繼續工作,繼續購買生育保險,但是,對于一部分失業后申領了失業金,并在領取期間懷孕的女性,我國也有相關補助政策,所以各地孕婦領取失業金標準是有所不同的。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領取失業金與失業保險有關,與女性是否懷孕是沒有直接關系的,簡單來說就是懷孕不影響失業金的領取,孕婦可以繼續進行失業金的領取。

以廣東為例,《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女性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懷孕并生育的,在生育后可以向當地社保部門申請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生育當月保險金的三倍。

現在,很多省市地區對失業后懷孕生育的女職工有了更多補助,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補助金,可申領3個月的補助金,標準與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相同,各地孕婦失業金的標準如下:

連云港

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繳費基數的40%,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45%確定,繳費20年以上按50%確定,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低保標準的1.3倍。

哈爾濱

哈爾濱市區為每月1512元/人,部地區為1143元/人。

青島

滿1年,3個月,滿2年,6個月,滿3年,9個月,滿4年,12個月,滿5年不滿10年,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24個月。

昆山

計發上上限:2023元/月,下限1418元/月,標準是繳費不滿10年45%算,滿10年不滿20年按50%算,滿20年及以上按55%算。

杭州

繳費滿一年才可領取失業保險金,繳費時間滿1年的,領取2個月失業保險金,繳費時間1年以上的,每8個月增發1個月失業金。

上海

第1-12個月支付標準:1895元,第13-24個月支付標準:1516元,延長領取支付標準:1240元

滁州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最低領取時間為3個月,最高領取標準是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失業金的領取也有一定條件,需要參加失業保險,并且所在單位或本人按照相關規定繳費滿1年,非本人主觀意愿中斷就業,在社保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有求職要求的人員。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三個條件,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金領辦理要在失業后的60天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相片、失業登記、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材料、銀行存折等相關材料前往社保所在地社保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領取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材料;

2、失業人員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材料開具后的60日內,前往社保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金;

3、社保經辦機構在7日內,對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期限進行核定,次月開始發放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