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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生育津貼及護理假津新政策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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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漢生育津貼及護理假津新政策匯總!什么時候可以申請及申請資料?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產假、護理假結束后三個月內憑(1)《武漢市醫療生育保險報銷申報表》;(2)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產的提供門診病歷復印件;(3)未辦理生育就醫登記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到職工參保單位所在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津貼待遇申領手續。

  七、生育津貼及護理假津貼按什么基數核發

  (一)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男職工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其配偶生育當月男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

  (二)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以及男職工配偶生育前12個月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其生育津貼或護理假津貼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以及男職工配偶生育前12個月內該職工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計算。

  (三)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據實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實際繳費金額與應繳費金額產生的待遇差額由用人單位負擔。

  (四)用人單位繳費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時間內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八、生育津貼及護理假津貼的計算標準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產假為45天;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產假為98天;

  3、男職工享受15天護理假津貼;

  4、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津貼天數;

  5、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準*15。

  九、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保險醫療條件

  (一)符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二)男職工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次月起開始享受;

  (三)男職工配偶未就業。

  十、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待遇范圍及支付標準

  (一)生育醫療費包括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因懷孕、生育所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品費、產后訪視;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因計劃生育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取出)術、流(引)產、絕育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生育醫療費用標準按《武漢市職工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規定的定額執行。醫療費用在定額以內的,按實際支付;醫療費用高于定額的,按定額支付。

  (三)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其他保險或參加了外地醫保的,生育時只能享受一種保障待遇。

  (四)因緊急情況在武漢市非定點醫療機構和外地醫療機構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在產后或流(引)產術后3個月內向轄區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現金報銷。

  十一、怎么領取及查詢

  (一)生育津貼和護理假津貼由用人單位領取,用人單位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首頁地區欄選擇武漢市-(法人)武漢市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單位網上業務-單位網上綜合查詢-單位往來結算單打印)、個人通過(手機支付寶或微信“武漢人社”小程序里的“生育保險待遇查詢”模塊查詢)查詢生育津貼、護理假津貼金額,出賬后5個工作日劃撥到單位賬戶。

  (二)生育人員領取撥付到社保卡金融賬戶的生育費用時,可憑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到制卡銀行各營業網點領取現金。

  十二、未婚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險

  不能,根據《武漢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73號)規定:不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十三、生育第三孩能否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不能,根據《武漢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73號)規定:不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十四、生育津貼和產假期間的工資怎么核發

  根據《關于轉發<湖北省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意見>的通知》(武醫保[2019]67號)規定:生育津貼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用于支付女職工在產假、計劃生育休假期間的工資。女職工生育津貼高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全額計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可以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