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產假陪產假育兒假最新規定!產假期間工資標準介紹!從女性懷孕開始,就需要足夠的時間來休息,尤其是產后,恢復身心健康,避免一些妊娠風險。為了保障婦女權益,我國在2021年延長了各城市的產假,成都市在2021年根據四川省生育條例的修訂,從而延長了產假、陪產假,增加了育兒假等方面,下面是關于成都市產假的具體新規定。
成都產假陪產假育兒假最新規定!
成都市屬于四川省,所以具體的產假規定是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的,但是最近這個條例發生了很多變化,產假、陪產假都得到了延長。
1、產假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女方的產假延長60天,因此,根據這一規定,目前成都市的產假天數為98+60=158天。如果是難產,產假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孩子,產假增加15天。所以具體的產假天數也要結合這兩個方面。
2、陪產假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給予男方二十天的護理假。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3、育兒假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有3歲以下子女的夫妻,每年可享受累計10天的育兒假,育兒假視同出勤。育兒假不包括節假日,可以一次休完,也可以分次休完,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根據實際情況商定。
4、母乳喂養假
孩子未滿周歲前,用人單位應在工作日內安排不少于1小時的哺乳時間,稱為哺乳假,該時間視為工作時間。如果是多胞胎,則根據孩子的數量增加。
以上是關于成都市的產假、陪產假、育兒假和哺乳假的規定。當然,由于單位不同,具體天數可能不同,但產假、哺乳假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而產假的計算方式不同。
產假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參加生育保險的,享受生育津貼,而不是工資,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30×產假天數(158天),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給用人單位。用于女職工生育和產假期間應當享受的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經辦機構撥付的費用不足支付的,差額部分由女職工補足女職工所在單位應當補足。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支付。
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申請,然后發放給職工。如果公司不按規定支付,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依法處理。如果沒有生育津貼就是工資,公司不發也是一樣的處理。
以上就是關于成都產假的相關規定,以及產假期間的工資。這個不是誰都可以剝奪的,當然,如果公司單位不執行,就去相關部門反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