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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生育津貼的標準是什么(附生育津貼詳細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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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取生育津貼的標準是什么?附生育津貼詳細計算公式。生育津貼,很多人叫它“產假工資”,其實是不盡相同的,生育津貼是國家和社會給予生育期間的女職工經濟補貼,也是一種生活保障。

  要想明細生育津貼的計算標準,我們先了解幾個與生育津貼領取相關事項或條件。

  1、生育津貼的申領:絕大部分情況下,生育津貼的申領是由工作單位進行申請辦理,生育津貼核算完畢后,社保部門打款至公司賬戶,再由公司支付給個人。但也有的省市個人也可以進行生育津貼的申領,所以具體申領流程還要咨詢當地相關社保部門。

  2、生育津貼的發放政策:通常規定是“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生育津貼標準低于本人休產假期間應得工資的(也就是產假工資),差額部分由單位另行支付;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的,則生育津貼單位須全額發放給本人。生育津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生育津貼的計算公式:

  生育津貼金額=單位職工繳納社保的平均月工資基數÷30×應休產假天數

 


  需要注意:公式中單位職工繳納社保的平均月工資基數各地的衡量標準不同,有的省市是以上年度的單位社保繳納的平均月度工資為基數,有的則是按照分娩當月繳納的平均數為基數,如北京則是按照上一年度單位職工社保繳納的月工資平均數為基數。

  4、生育津貼的報銷時間:生育津貼的報銷流程比較繁瑣,一般在生產后的60-180天內可以申請辦理,各種單據提交并申請后,大約2個月左右的時間可以報銷打款下來。

  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的區別_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能同時領取嗎

  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

  1、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

  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的區別

  1、發放主體不同

  生育津貼的發放主體是社保機構,而產假工資,則是女性生孩子期間,公司給女職員發放的工資,發放主體是公司。

  2、性質不同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產假工資:公司在女職工產假期間所發放的產假工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3、范圍不同

  生育津貼里包含產假工資。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能同時領取嗎

  雖然說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兩者之間是有區別的,但是在實際中往往會合二為一,也就是說很多公司是沒有產假工資的,只是發放了生育津貼。但一般來說,如果生育津貼低于員工平均工資水平,那么公司需要補足差額;如果生育津貼高于員工的平均工資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員工支付額外的產假工資了。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假期天數

  按照我國的勞動法,如果公司沒有給女職員繳納生育保險,或者因為繳納的時間不夠,不滿足領取生育津貼的標準,那么公司是需要為女職員發放產假工資的。所以說生育津貼和工資是不能同時領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