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生殖中心的液氮罐里都蓄積了大量的冷凍胚胎,長年無人理睬,占據著空間,消耗著液氮,花費著大量的人力物力。這些胚胎的父母怎么了?在冷凍胚胎的時候,夫婦倆不是已經被告知,并簽下了有償胚胎續凍的知情同意書嗎?
試管嬰兒治療中,在新鮮胚胎移植后,超過一半以上的患者還有多余的胚胎被冷凍保存,交付第一筆一年的胚胎冷凍費用。醫務人員反復告知了夫婦倆,無論是否懷孕或分娩,一年后都得向生殖中心說明,如何處置余下的冷凍胚胎。
如果新鮮胚胎移植沒有懷孕,醫生會和您約定下個周期進行冷凍胚胎的解凍移植;有的患者需要生育第2個孩子,他們應預先交付冷凍保存的費用,到需要時再解凍胚胎,有夫婦不想再生育了,可以來銷毀冷凍胚胎,或捐獻給科學研究,這些處理,都得夫婦雙方同來,因為胚胎是屬于夫婦兩人的。
對于冷凍胚胎的相關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2003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規定:冷凍胚胎之前,生殖中心與患者夫婦必須簽署《胚胎冷凍和解凍知情同意書》。無論生殖中心還是患者夫婦均應按同意書條款執行。
該《知情同意書》對胚胎冷凍時間有明確規定:自冷凍之日起所交冷凍費的冷凍保存有效期為一年,并且對逾期不交續凍費的胚胎處理也有明確規定:逾期六個月未交續凍費,視為自動放棄凍胚。所以生殖中心在對患者懷孕分娩隨訪時,會提醒患者,如果繼續冷凍胚胎應在6個月內交續凍費,在接近6個月時還會電話提醒。
目前冷凍胚胎的現狀
盡管如此,還是有許多夫婦由于各種原因不按《知情同意書》的約定執行,他們似乎忘記了液氮罐里的寶寶,也不和生殖中心聯系,甚至電話、短信、郵件均找不到冷凍胚胎的主人,由此造成大量無人理睬的冷凍胚胎滯留在生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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