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底,23個省份已完成人口計生條例修訂,各地在條例中進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22個省份產假延長到158天及以上,此外,均設立5至20天不等的父母育兒假,那么上海育兒假制度是怎么樣的,具體應該如何折算,我們一起來深入了解一下吧。
上海育兒假規定
去年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據新修訂的《條例》,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5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根據權威部門的解答,在實際執行中,育兒假是按照生育的子女數量計算天數,每年的育兒假原則上應在當年使用,可以連續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也就是說享受育兒假的前提條件是合法生育,只要是合法生育的夫妻,無論生第一個還是第三個(是以生育子女的數量計算,而不是以生育胎次計算),都可以享受育兒假,就假期享受而言,并無在上海繳納社保或戶籍在上海的條件限制,未婚先育不符合享受育兒假條件,孩子出生前領取結婚證的生育才是合法生育。
上海育兒假折算方法
根據上海育兒假規定,我們不難看出,育兒假實休的天數是需要計算的,但是育兒假天數不存在像帶薪年休假那樣進行“折算”的問題,其實育兒假天數計算非常簡單,以下就是具體的方法:
1、上海育兒假條例規定,勞動者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數量計算天數,在合法生育的范圍內,生育的孩子越多,則育兒假天數越多,舉例來說,有兩個孩子未滿三周歲,就可以休10天育兒假。
2、每年的育兒假原則上應在當年使用,可以連續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舉例來說,某職工的孩子的出生時間是2021年1月1日,2022年7月1日,她從A單位跳槽到了B單位,如2022年上半年,她在A單位未休過育兒假,那么2022年下半年,她在B單位可享受5天育兒假,如2022年上半年,她在A單位已休過2天育兒假,那么2022年下半年,她在B單位還可享受3天育兒假,不過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中明確,職工應在入職前休完當年度育兒假的,法律并不禁止。
3、生育假自新修訂的《條例》實施之日起實施,那么,在實施當年11月25日,子女年齡不滿三周歲的,其父母也可以享受育兒假,育兒假以孩子的實際年齡來計算,舉例來說,如果孩子的實際年齡已經滿1周歲、未滿2周歲的,則其父母雙方還可以享受2個周年期間的育兒假各5天,以此類推。
綜上所述,在上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數量計算天數,每多一個孩子多5天假期,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