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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管嬰兒檢查可以重復使用的報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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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醫療治療實施前,都需要常規的術前檢查。助孕前通過檢查可以排除一些疾病,如患遺傳性疾病、代謝性疾病、性病、婦科疾病、內科并發癥、高血壓、心臟病、腎臟病等,都建議暫時不要懷孕,需要治療后再計劃助孕。另外通過化驗檢查可發現有無病毒感染,如果感染病毒后會導致胎兒宮內感染,還有宮腔鏡檢查和免疫篩查,均可檢查相應的導致不孕的因素,所以全面檢查很有必要。

為了避免浪費患者的時間做重復檢查,就診時可以攜帶的檢查及治療的資料證明有:

1.男方近半年來的精液常規檢查報告。

2.夫婦雙方的肝功能、血型化驗報告。

3.是否排卵的檢查:一年內的子官內膜病理報告和近期三個月的基礎體溫單。

4.夫婦雙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抗體、e抗原抗體和核心抗體,丙肝抗體等報告。

5.女方血沉、結核菌素試驗報告單,以及血清內愛滋病毒抗體的檢查化驗單。

6.輸卵管通暢性檢查的報告:子宮輸卵管碘油造影的X光片、B超下通液的報告或腹腔鏡檢查或開腹手術的醫院證明均可。

上述這些資料可以使用其他醫院的檢查結果,但必須是患者本人,在就診時,都可以帶上,我院醫生可以作為病情診斷的參考資料,在正式進入周期前,也就是在預期月經來潮前十天就診,再次進行婦科檢查和試驗移植,探測子宮腔深度及移植胚胎時導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