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德國同性戀人是可以結婚的,早在2017年的時候,德國聯邦議院就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并且還擁有領養子女的權利。而想要注冊結婚,就需要攜帶護照、簽證、居住證明、單身證明、財務證明等材料,然后在市政廳內的民事登記處報備,舉行婚禮后就能拿到結婚證明。截止到2023年,在柏林登記注冊的就已經超上萬,因此該國家同性結婚還是比較多的。
2001年德國通過了"生活伴侶關系法",同性戀伴侶逐漸獲得遺產、稅務、收養等各方面的權利,到2017年同性婚姻徹底合法化,而在德國同性結婚的手續也比較簡單,如下:
1前往市政廳打申請,表達結婚意向;
2由經過認證的口譯員將所需文件翻譯成德語;
3向登記處提交文件;
4在接下來的六個月內舉辦婚禮,至少在婚禮前八天通知登記員你們希望出席的任何成年證婚人的姓名。
一般來說,在德國結婚必須提交的文件因地區而異,但通常都包括雙方的護照、居住證明、帶有父母姓名的出生證明原件、無結婚障礙證書、無配偶宣誓書、婚姻問卷調查、財務報告等等,而這些文件都要由德國認證的宣誓口譯員翻譯成德語。
要注意,同性戀人在德國結婚,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如果雙方均不是德國人,則必須在當地居住至少21天,然后才能前往市政廳提交結婚申請。而非歐盟國家的外國人通常不能持臨時訪問簽在德國結婚,其至少需要有效期為三到六個月的簽證。
德國同性結婚的有很多,根據2015年進行的人口抽樣調查,德國境內一共有9.4萬對同性伴侶,當中的4.3萬對登記為“民事結合”關系。而在2017年德國同性結婚合法化后,在柏林的8個區內有共計1537對同性戀夫妻。
在科隆有1056對,差不多占了總夫妻登記人數的18%,在漢堡有800名同性戀夫妻登記結婚,在法蘭克福也有673對。為了讓大家更加了解德國同性結婚的情況,下面整理了一些熱門問題,可供參考。
德國同性結婚后是可以移民的,根據德國的相關規定,和德國公民或者是持有德國綠卡的人結婚或長期同居,都可以獲得簽證直接進入德國,在德國居住滿3年之后,就可以獲得德國綠卡。
德國同性結婚辦理不是特別困難,但要注意,最好是雙方都親自出席會議,如果一位伴侶無法出席,在授權律師的陪同下另一位也可以自行前往辦理。
德國同性結婚登記除了要護照、簽證等外,如果有子女的話,還需要孩子的出生證明,如有離婚史,則需離婚證明,如有結婚史,則需以往的結婚證明,如有喪偶史,則需前配偶的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