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育兒假新規,附育兒假規定細則!為了更好地促進中國的生育率,許多地區已經開始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責任制,并出臺了一系列的福利待遇。
福建育兒假規定:
根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的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至一百八十天,男方的護理假為十五天。子女未滿3周歲前,夫妻雙方每年有10天的育兒假。
在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期間,工資和福利保持不變,不影響晉升。
婦女在懷孕、分娩、護理期間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可以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獲得幫助和補償。
醫療衛生機構還要對育齡群眾開展優生優育宣傳教育,為育齡婦女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承擔計劃生育、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規范不孕不育治療服務,依法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加強服務監督。不孕不育患者治療相關疾病的費用,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支付。
福建育兒假細則:
福建規定,孩子滿3歲前,夫妻雙方每年享受10天的育兒假,但很多人對此表示擔憂。一方面,10天的假期能否得到充分保障,取決于企業的執行情況;另一方面,一些家長考慮到休假后是否會影響工作表現也是一個問題。
不過,在了解到這一政策后,人們表示期待"新假"能讓父母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孩子,有助于提高全社會育齡夫婦的生育意愿。
為適應三孩政策調整后特定人群的生育需求,《條例》對我省生育狀況進行了修訂,充分保障再婚夫妻的生育權利,明確再婚夫妻再婚后生育的,不予合并。同時,規定夫妻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子女死亡或者殘疾的,可以生育均等子女。
該條例取消了與三胎政策相抵觸的限制性措施,包括征收社會撫養費、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以及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理措施。所以,福建仍然非常重視國民的計劃生育,想生三胞胎的人可以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