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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大揭秘:事業單位產假達到最高158天 事業單位產假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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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女性地位的提高,產假福利成為了職場女性們最為關注的話題之一。然而,不同類型的企業對產假福利的規定是不盡相同的。本文主要介紹的是事業單位產假福利,長文預警,爆料敬請期待!

一、產假標準

產前假期按照國家和地方文件規定執行,最長不超過七十六天;生育婦女享受產假,不計算法定節假日,最長不超過一百五十八天。女職工在享受產假期間,與女職工其它福利待遇一并執行。

二、產假期間待遇

1.經濟補貼

國家規定,產假期間,情況緊急,無法到單位上班的,按規定計發最低生活保障金;本市也規定,申請享受產假的女職工,產期前七十五天至產假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在原工作單位給予基本工資的一百五十到二百的經濟補貼,其余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的產假補貼標準發放;如果女職工婚喪假到期后,不立即休產假,則不享受這項待遇。

2.保險福利

女職工申請產假期間,工作單位依照規定繼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患病,未能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且按規定取得病假證明的,按照規定享受病假福利;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因病死亡,其遺屬參照單位有關職工死亡撫恤標準予以撫恤。

3.工資福利

女職工在享受法定產假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因她懷孕、分娩給予辭退、降職、減少工資、降低工資等不合理待遇。女職工在享受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規定從社會保險基金中列支;女職工在產假期滿后,申請正常考勤到崗的,不影響其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評定。

三、產假的延長與合并

女職工懷孕后,按照國家和地方章程,在其產前九十天內,須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如果經醫療機構的診斷需要繼續休養,則可由醫療機構出具相關證明,向用人單位提交,并經用人單位批準,可享受繼續休養的待遇;如延長產假,所增加的產假期間,不再享受任何待遇。

如果女職工符合國家時間分娩的政策規定,或者因自身及新生兒的健康需要,經單位和女職工雙方同意,本人批準,可享受延長產假或延長護理假待遇。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男方在女方產假期間給予陪伴護理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給予相應的獎勵或者補貼。

四、如何申請產假

女職工申請居民生育保險,攜帶本人相關證件,到社保經辦機構窗口申請,由其本人簽字并提供有關材料。辦理時間一般不超過十個工作日,如需延遲繳費,也可以到社區辦事處和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絕大多數事業單位的產假福利非常優厚,如果是即將開啟職場生涯的年輕女性,可以選擇考慮事業單位的工作機會,更好地享受產假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