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2年起到1989年止,國家共組織了5次我國范圍的評酒會,先后評選出了17種國家名白酒,涵蓋了我們常說的“四大名酒”“八大名酒”“十七大名酒”。分別是:茅臺酒、汾酒、瀘州老窖、五糧液、董酒、西鳳酒、洋河大曲、雙溝大曲、郎酒、劍南春、全興大曲、古井貢酒、宋河糧液、黃鶴樓、武陵酒、寶豐酒、沱牌曲酒。
這些國家名酒,歷史悠長,質量穩定可靠,處在老酒收藏的前列線。此外,一些當年獲二等獎的國家優質酒以及“省優”“部優”、我國各地的地方名酒,也可以入藏。
從年代上劃分,一般來說,建國后到上世紀90年代以前的老酒較具收藏價值。那時期,正值計劃經濟,各酒廠并非以經濟效益為主,甚至在生產上不考慮產量、不計成本且均采用傳統工藝釀造而成因此到現在反而成就了一等好酒。